|
證照管理制度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證照管理,確保證照在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安全、有效、合法的使用,更好地服務于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,特制訂本制度。 第二條證照的辦理包括新辦、年檢、變更、注銷等內容。 第三條辦理部門: 。ㄒ唬I業執照及各項經營用證照由公司行政辦公室主要負責辦理,財務部協助辦理。 。ǘ┒悇盏怯涀C、銀行開戶許可證等財務類證照由財務部負責辦理。 第四條涉及變更或注銷的,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。 第五條證照的辦理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,如因超過規定期限未辦理以致證照過期的,由經辦人員負主要責任。 第六條證照辦理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經辦人員憑票據辦理報銷手續。 |